发信人: bigfool()
整理人: lly(2000-02-14 13:33:1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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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Pencil (要命的小霖) 的大作中提到: 】 : 决不赞成这种看法,任何ID都有其网权,无论他(她)说了什么,都不会 : 危害其他ID的利益,所以最多取消其post权,而不能从根本上消灭他,你 : 不是法官,没生杀予夺的权力,我想这里的OP也不会这么做的。
用不着杀ID,不理他就行了,“沉默是最有力的反击” -- ~~ `~ 0 l 0 -----> 我 很 傻 ,可 是 我 很 温 柔 ^ =O= ---BIGFOOL--- 一味饿:[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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