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mrlifan()
整理人: riversider(2001-03-28 16:32:3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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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有一个人,发明并成功完成了一个产品的研究,通过实验他认定自己的产品
一定有极大的潜力,所以他想把这个产品推向市场;
可是他没有那么多钱来办工厂,又不愿意和大企业合作,于是他设计了这样一个经营模式:
一:他首先去注册一个自己的公司,并申请了专利,保护自己的成果;
二:下面就是把产品的工艺、设计、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查等工作完成,然后准备到处联系零部件加工企业;(他能够支付这部分开支)
三:生产几十个这样的产品,租用商场推销,但是他没有现货可卖,当顾客有购买意向时,只能订货并交付60%的订金;
四:订金已可以维持再生产,他会雇几个人完成组织生产的工作;
五:他在半年时间内,必须要赚到足够的利润,以用于打假;
请问这样的模式可以运行的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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