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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无下文!
发信人: reamer(单棍趟西)
整理人: zmsz(2004-07-18 23:34:31), 站内信件
湖客赶杀光头的开始,比泼冷水一事更早的,大概是光头对其文章的不恭敬。光头混中班那么老久,虽然湖客经常自吹虎虎时代的风光往事,但还真没注意过湖客的帖子,只有《猎艳记》文学系列连载这样吸引眼球的标题,才让光头去看了看,不料,居然单棍趟西,光头常用的一个名字在帖子中成了单堂西,猎手之一。

偶说过,光头是不做二爷的,永远是大爷,对于湖客这种极力想做二爷,又羞羞答答的不敢用自己名字的写法,光头觉得很恶心,于是,对湖客的帖子进行了第一次点评:“这样记实的文章,不宜使用其他版友的名字,否则会大大降低可信度”。湖客的《猎艳记》才写到第三集,说是被光头给毁了,从此大概相互恶心了。

湖客来闽版向莲子MM证实了,这部伟大的作品,的确是由于光头的缘故,没能完成,其中还有湖客的隐疾没来得及透露,其实,也不用说的那么含糊,无非就是得了花柳病、爱死病什么的,这种病死会得很难堪的,所以,光头劝湖客早点------去死吧。

前天,湖客在闽版扬言要踢版,偶始终不相信这种说法,因为这等事情,只有光头混蛋才会干的,湖客大概也就是说说而已,没想到湖客这次成了老混蛋。李大炮说过,混蛋不可怕,老混蛋才可怕。所以,光头重新送你一个名字------老混蛋。

更让光头感到郁闷的是,老混蛋这么一闹,偶刚刚申请的、窥视已久的闽版斧子之位怕是要泡汤了,不管如何,都该金盆洗脚了,不该再踹你被数不清野鸡玩弄之后的可怜的松垮的肮脏的小屁股,更不该打击你在野鸡们面前表现出富有的优越感,大爷光头我绝无堵你湖客之意,你可以继续臭屁光头,但是,如果偶认为你还是那么没长劲,决不吝惜一口唾沫的,那就是———去死吧,老混蛋。

除了这口唾沫,以后跟你湖客再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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