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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人: chostluo(2004-05-22 11:23:4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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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快报
自去年广地花园、翠湖山庄等广州大型楼盘相继爆出重复抵押房事件后,抵押房已成为房地产市场极为敏感的话题。自己买下的房子究竟会不会是抵押房?发展商能不能及时涂销抵押登记,能不能顺利办理产权交易登记的房产证,成为了住房消费者们最担心的问题。
近日本报接获数桩对同一发展商的投诉。不少业主投诉“五一”楼市销售佼佼者美林湖畔花园隐瞒业主,矛盾主要集中在抵押房和楼盘规划上。
矛盾1:297套抵押房
一位朱小姐向本报记者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她早在4月18日美林湖畔花园开始内部认购时已向该楼盘交付了5000元诚意金,5月1日参加该盘公开发售的抽签仪式,如愿定下了心仪已久的T8座202单元。当天,朱小姐现场签下了认购书时并按发展商要求追交5000元定金。
于5月1日交完定金签下认购书后,5月5日朱小姐偶然听到亲友提起美林湖畔花园有许多抵押房,大惊之下赶紧跑到售楼部询问,但售楼人员却支吾以对。5月6日,售楼人员向朱小姐承认该楼盘确有抵押房,但对朱小姐所认购房子是否被抵押却不明示。5月7日,朱小姐到广州市房管局查询,发现美林湖畔花园目前所售卖的T1座T4-T9座共7座楼房中,至少有297套房子已被抵押给工商银行广州市黄埔支行,涉及住宅面积达27319平方米,另外还有857平方米的商铺也已被抵押给银行。朱小姐所认购的T8座202单位也在被抵押之列。
随后,朱小姐咨询了房管局有关人员和法律界人士,得知按政府有关规定,抵押房并非不能出售,问题是发展商应该在消费者未下定金、未签认购书以前就主动告认买方,并在认购书上附加抵押房解押条款,注明发展商就先对房子作作涂销抵押登记并获得房管局方面开出的涂销登记证明后,双方再签署购房合同,然后再交首期款。
令朱小姐气愤的是,在其签定认购书之前,美林湖圉花园发展商的销售代表从未告诉她所定的房子是抵押房,也未在认购书上注明涂销登记抵押时间,并对朱小姐提出先交首期款再签合同、不交首期定金就退不回的主张。这明显违反了有关方面的规定。
5月8日,朱小姐向美林湖畔花园销售代表提出退房要求,并于5月20日下午获发展商退回订金。
矛盾2:杨桃公园使用权
环境是美林湖畔花园最吸引买家的地方,也是美林湖畔花园所有宣传里最打动人心所在,正是其“规划总占地50万平方米”、“300亩杨桃公园业主免费使用”等宣传所营造的“都市休闲生活”氛围成为其“五一”黄金周一炮而红、七天售出过千套、销量5个亿的关键。但近日,一批美林湖畔花园准业主投诉发燕尾服商不肯将杨桃公园使用权及50万平方米的总占地规模等广告宣传内容写入合同书。
据某准业主反映,他在5月1日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后,按发展商要求在5月8日先交付了首期款再在某律师楼签合同,因为当初最让他下定购房决心的是发展商一直所宣传的杨桃公园及小区环境,为保障日后的权益,这位准业主要求将小区规划面积及杨桃公园使用权加入合同条款,但却遭到发展商拒绝。
据他多方了解得知,原来漂亮的公园并非发展商所有。杨桃公园是该发展商通过合作的方式向天河区前进村获得使用权,合作期限为10年。合作期满后,业主对公园能不能免费使用完全没有保障,发展商所展示的杨桃公园以北发展用地,到目前为止土地所有权不属于美林,美林只有5年的使用权。
记者从一位熟知内情的业内人士处获悉,美林湖畔花园被杨桃公园完全分隔为南北两大地块,若该发展商与杨桃公园合作期满后无法谈妥再合作条款,或有其他原因导致该楼盘业主无法使用公园,该盘将自动分为两半,楼盘资源和配套将自动分为两半,楼盘资源和配套将存在共享困难的不明朗因素。
一名细心的业主刘先生发现,小区还有三条市政规划路未在售楼部所展示的模型图上标明,这令他陷入是否挞订的矛盾中。
发展商反馈
针对广大业主最为关心的发展商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抵押房和杨桃公园到底是“我家的公园”还是“暂借的公园”两个焦点问题记者采访了美林湖畔花园发展商美林基业的营销策划总监孙涛。
对消费者反应的违规销卖抵押房问题,孙涛答复记者:“有哪个楼盘不是在卖抵押房的?不信你可以自己上网去看,在广州各大楼盘中,‘美林’的抵押房排名是属于最后的。我们楼盘由合富置业代理销售,楼盘的抵押情况一律由代理商负责告知业主。我们答应业主,会在消费者签订认购书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将其所购买的物业涂销银行抵押。”孙涛一再强调美林售出的所有抵押房都已尽了事先告知消费者的责任,而且也已承诺了涂销抵押的时间,因此不算是违规。
在美林湖畔售楼部现场,记者发现找遍了整个大厅都不见预售证的踪影,疑虑之下记者向销售询问人员打听,销售人员答复预售证要交了定金后才能拿出来让买家看。众所周知,有没存在抵押房,预售证是最能直接反应的关键物证,发展商未按有关规定将预售证公示。
对于美林湖畔准业主们提出的小区规划问题,如在售楼部及楼书上展示的美林湖畔规划图上,发展商标明的杨桃公园以北发展用地目前仍不属美林所有,因此发展商不肯将其之前曾大力宣传的“楼盘总体规划面积50万平方米”更入合同条款;也不肯将其一直宣扬的杨桃公园可由业主免费使用等内容写入合同,不能保障业主对公园使用权等问题。孙涛则声称:“我们和杨桃公园是一种合作关系,至于是怎样的合作关系关乎商业秘密,我不便告知。杨桃公园确实是前进村所有,我们肯定无法保证十年、二十年以后会怎么样,所以有业主要求将公园作为楼盘的配套写进合同,这是不可能的。” 至于规划用地问题,孙则闭口不谈。
为调查清楚杨桃公园真相,记者又专程采访了天河前进村村委会周主任。在采访中,周主任承认,杨桃公园的确属于前进村所有,前进村与美林发展商签订了十年的合作协议。包括将连接美林湖畔公园两个小区,贯穿公园的一条道路租借给发展使用,和美林湖畔花园的业主可以无偿使用公园。发展商每年向村里缴纳约十几万元的费用,该费用用于公园的日常维护和运作的经费。此前,维持公园的所需费用都是村里支付。但一旦发展商不再支付该笔款项,前进村就可以马上停止业主对公园的使用权。至于杨桃公园规模会不会发生变化,周主任说,杨桃公园属于市政规划园林用地,所以该地块必须保持绿地的性质,但以后是不是能一直作为公园就说不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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