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qiang-1973(纤纤蝶)
整理人: zmsz(2004-05-01 16:05:0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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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纸看到这样一报道,结婚20多年的夫妻,因为一条狗离婚,看这标题觉得不可思议,细读下去,倒觉得这婚非离不可!
报道是这样说的,女主人搬了新家,怕家中养了7年的护家看院的狼狗----“黑虎”破坏新家的整洁(恐怕是新家保安设施好,不再需要黑虎保护他们的生命财产),乘男主人出差之机偷偷弃放了3次,3次,这条跟随主人7年的忠犬都找回了家门,但这并未感动女主人,反尔叫来四个壮汉,对付黑虎。原打算捆个结实沉入黑河淹死,无奈黑虎感知四恶汉要对它不利,凶猛异常,四壮汉不敢靠近,建议女主人用绳子拴住黑虎,直接勒死!可怜陪伴了主人七年的黑虎,乖乖的隧了主人的愿,至死都未反抗(我就搞不懂,她怎么下得了手,亲自行凶,也真够辣手的)。男主人回来后,女主人和盘托出,她没想到,丈夫不能理解接受她的行为,要与她离婚。就连一向乖顺的儿子也因此事对她冷眉横目。
这下,这下轮到女人不能理解和接受了,她认为为了一只狗,家人远离自己,她和狗,倒底谁重要?而且这狗还无证呢,杀死无证狗天经地义。于法,她是没罪!于情呢?7年,它与他们朝夕相伴,成了他们家中的一员。他们与它难道没有真感情吗?我想如果女主人和狗同时遇上危险,男主人定会毫不犹豫以为她为重。但难接受她杀害家庭成员的行为,这是他认识了20多年的妻子的吗?他一定觉得她很陌生,谁愿与一陌生人再共枕啊,不要离婚才怪。
别拿畜牲不当人,和人相比,黑虎有情有义,忠诚的它,不论被女主人带至多远的地遗弃,也不管新主人多么优待它,都历经辛苦的跑回了家门,换来的不是主人的宠爱,而是谋杀!谋杀啊,它不让陌生人加害于它,选择死在女主人的手上。
别拿人不当畜牲,和狗相比,女主人的行为令人心寒,对一个共同生活7年的家庭成员,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加害,直至最后亲自行凶。这不是杀狗这么简单的问题,也许,她的老公或孩子有朝一日,而她而言是拖累的话,她也会毫不眨眼的遗弃,甚至是加害!
有谁知道情义无价,能够付出多少代价?狗,付出了生命,人,可能要付出婚姻了,怨谁,怨谁?搬一次新居,搬出了人性最阴暗凶残的一面,愿黑虎的灵魂在天堂得到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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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思想,故我是蝴蝶
万年后小花的呼唤
透过无梦无醒的云雾
来震撼我斑斓的彩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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