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yff0108(灰眼睛)
整理人: zzz123654789(2004-04-09 13:35:3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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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观点:中国应该开征社会保障税】
我国税收结构一直以间接税为主,2002年,我国税收收入占GDP的16.8%,其中直接税收入占GDP的5.7%,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3.8%。而部分发达国家直接税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接近70%。国内两位学者调研发现,中国直接税占税收收入比重偏低,社会保障税是重要原因。在OECD国家的税收统计中,各成员国开征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税、捐、费均被计入社会保障税类收入,构成直接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使对其他国家,2000年,韩国、墨西哥、匈牙利的社会保障税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6.7%、16.4%和29.3%;而我国社会保障税没有开征。如果按与外国可比的口径,将我国的社会保险费视同外国的社会保障税(捐)纳入税收收入,那么在不太远的将来,我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5%左右,直接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达50%左右,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实际上,2002年我国征收社会保险费约3100亿元,如果将这部分收入改为社会保障税,那么我国直接税收入占比将达44%左右,直接税与间接税基本并重。两位学者建议,应当将各种与社会保障有关的费计入税收总额。(L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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