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puiay(布依贝侬)
整理人: hala-tonkey(2004-03-29 18:12:37),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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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二月初六,雨。青龙犯白虎,宜土木,自杀,忌婚嫁,出行,访友。
但我不得不出门,因为我要见一个人。
我毫不理会以上的提示是有理由的。并非我不在意,而是因为在某些时候,即使你知道做某件事会对你不利,但你还是会去做它,这样的事在古代很常见,如荆轲刺秦王。
可我不是侠客,我也不想杀掉我要见的那个人,因为那个人是小黑。
小黑是一个女人。
小黑的之所以叫小黑,是因为她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一袭黑衣,仿佛武侠小说里的女侠客。看过武侠小说的人都知道,走江湖时有五种人不能惹,女人是其中一种。没有两把刷子,一般女子是不会来走江湖的。事实也正是如此,后来我知道小黑是名动天下的烟帮副帮主,开国大老,但我第一次遇到小黑时,我就有这样的一种感觉,无论谁要成了她的敌人,那将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所以我们成了朋友,酒肉朋友。
我对小黑敬畏有加是有道理的。首先,她气力比我强,动起手来我肯定吃亏;我唯一能和她一拼的就是用易容术,也就是不停的换马甲,这是我们族人的绝招——我是布依族的,如果大家没有印象请想想《天龙八部》中段誉的老妈刀白凤,金庸说她是“摆夷女子”,其实摆夷就是布依,布依就是摆夷,就象香港人把乔丹叫佐顿一样,都是一回事。我对黑色还有一种深深的敬畏,传说几百年前我们族人与邻村的黑衣壮争夺水源大打出手,双方损失惨重,痛定思痛,我们族历代相传,以后见到穿黑衣的人,一定要礼让三分。
大家或许要说了,你在这里说了那么多废话,到底和你的出门有什么关系呢?没错,大家或许看出来了,我很能说,这是我的一个强项;在前面我已经说过了,小黑是我的酒肉朋友,所谓酒肉朋友就是一起喝酒吃肉的朋友,当然由于说是我的强项,经常都是小黑请我吃饭。而事实上,这也是我今天不得不出门的原因: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当一个人饿到极点的时候,他就会做一些平时不会做的事,哪怕万年历上提示诸事不宜,哪怕他要见的人身穿一袭黑衣!
所以在黑夜的凄风冷雨中,大家可以看到有一条黑影奔跑着。黑暗中,他有点分辨不清方向,雨水打湿了他的衣襟,他穿得很单薄,冷风一吹他便瑟瑟的发抖。但是,他仍然非常执着的奔跑着,因为他要去见一个人。他之所以要去见这个人,是因为他还没有吃饭,只有见到了这个人他才能吃上一顿饱饭。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可怜,是的,他当然觉得自己可怜,因为他已经三天没吃上一顿饱饭了。虽然他长得很帅,但帅又不能当饭吃!
这个可怜的帅哥当然就是我,而我所要见的人,当然就是小黑。
前方出现一个黑影,暗红色的火光在夜里一闪一闪。我止住步伐,我知道我不用再这样奔跑了,因为我看见了小黑。
黑夜里,风雨中,小黑一袭黑衣,执着一柄黑色的伞,戴着那副黑色的眼镜,右手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条香烟,伫立在街头。风吹动着她的裙角,让我感觉分不清是在梦幻中还是在现实里,她究竟是人还是一条蛇,一条黑色的蛇?但是肚子分明告诉我,真TMD饿!
于是我摔倒在地,我没有力气爬起来,太饿了!雨水打湿了我的双眼,迷濛中,小黑向我走来。
“你终于来了!等你很久了!”小黑手上的香烟扔到一边,俯身扶起我。
“拜托,大姐,你要扶我也别老掐着我的脖子啊!我都这样了,你这不是想要我命吗?”
“骚锐骚锐,我戴着眼镜看不清。”
“靠,有没有搞错你?这黑灯瞎火的你戴这墨镜干嘛啊你?”
“摆酷啊?!你不觉得在这样一个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戴着这样一副墨镜是多么让人心旷神怡啊!”
“先把手从我脖子上松开再说好不好?”
“收到!”小黑的手从我脖子移开。
她的手非常有力,不愧是网易的开国大老啊。我有些气喘,在边上咳嗽着。我觉得很奇怪,一个女人为什么会长着这么有力的一双手呢?
“你是不是练过什么掌啊什么拳的,手上这么有劲?”我问小黑。
“没有啊,你以为我是什么啊,我也是苦出身!”小黑拍着胸脯说,“我以前在家乡是种地的,所以特别有劲!”
“啊?种地的?我不信,种地的皮肤哪能有你这么白?”
“皮肤好,是因为我坚持用大宝啊!大宝,不错的,价格便宜量又足,我一直用它!”她顿了一顿,“没听说么,要想皮肤好,早晚用大宝!”
小黑是一个非常有幽默感的女人,至少我这么认为。我当然不相信她所说的话,我仍然怀疑她是一个练家子,应该练过铁砂掌或朱砂掌之类的比较霸道的外家功夫。
但是她说话时的神情却很难让人产生怀疑:她说话的时候会甜甜的笑着,让人觉着她是那么的天真。但是长期以来的经验告诉我,不能随便相信一个女人,特别是这样一个笑起来脸上有着四五个酒窝的女人!
但是,我不能让她看出来我的疑心!因为,今天我要吃她一顿饭,毕竟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更何况我已经三天没吃上一顿饱饭了。无论如何,我也得要把这顿饭给骗到嘴!
“小黑,你真行!从一种地的一跃成为一大版斑竹,我佩服你,我景仰你,我崇拜你!你就是在黑暗中为我指路的启明星,冬天里温暖我的一把火,犯脚气的时候的脚癣一次净!你让我感觉到了人生的可贵,认识到了做人就要象你一样的一直努力奋斗!我要作首诗来讴歌你!”
“真的?”小黑高兴的跳了起来,溅起无数的泥点子,“你念来听听!”
“可是,我现在肚子真的好饿!”
“这跟诗有什么关系?”
“我这人有个毛病,一饿头就晕,头一晕我就什么也想不了,就别说作诗了!”
“那你吃饭去啊!”
“可是我没钱吃饭!要有钱,我也不用大老远的长途跋涉的一道小跑的赶了十几里地来找你吧?我早打的过来了!”
“成,我请你,只要你念那首诗给我听!”
YEAH!太棒了!终于将这顿饭骗到手了!我心里欢呼雀跃着,但表面上我却不动声色。
“那多不好意思啊,又白吃你的……”咦,我为什么要多说一个“又”字呢?
我嘴上这么说着,脚下却跟着小黑到了她家。小黑的厨艺三级棒!所以我才没有要她请我去饭馆,因为吃小黑做的饭菜简直是一种享受。
在我吃完了一条鱼两盘饺子三个大苹果四杯可乐之后,我打着饱嗝对着小黑说:“黑,你真好!”
她笑了笑然后恶狠狠的说:“快给我念诗!”
“可是,我还有一个要求!”
“说吧!”
“桌上这些没吃完的,能不能打包啊?”
“靠,能!”
“这可是你说的,可不许反悔,咱们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要!”
“你烦不烦啊,快念!”
于是,在小黑期盼的目光中,在我断断续续的饱嗝声中,我给她念了以下的诗文: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要吃涮羊肉,您得上二楼!
……
以后发生的事,我想各位看官也该看出来了,我就不细说了……
注:本文部分参考会飞的猪《我是怎样蹭饭的》
再注:下面那篇重复的可以删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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