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jazzyuyu()
整理人: yefat(2004-03-14 02:29:54),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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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写了上个月的JAM SESSION,但是没有完成,因为唱得不是太好,所以过程免提了。 今晚又有一次,而且是我的第十次,应该是个值得庆祝的数字。如无意外,这也应该是我的倒数第五次,所以真的要好好珍惜。不过还是要提一提的是上次我认识了来自一个非洲岛国的吉他手叫MOSES。我之前有见过他,但是后来又没有来。我认得他的原因是因为除了他有典型的非洲卷发—有点象刺猬头,一簇一簇的,更因为他的吉他可谓一鸣惊人。我周围的那帮爵士老骨都对他赞不绝口,连RAY都说他弹得很好,很有FEEL。MOSES那晚同我说有没有兴趣一起做音乐,我几乎以为我听错耳,第一个反应是大叫:‘YES, OF COURSE!’。 没想到我唱得甘样衰都居然有人问津(其实也不是太差啦)。他说他挺喜欢我的声音,而觉得经常一个人弹很闷,所以我们可以先组成一个DUO(二人组),等到有合适的人选再叫他们加盟。他原来是个专业吉他手,经常在附近城镇的酒吧演奏,有时会同DOUBLE BASS和鼓手合作,但没有VOCALIST。他说二人组的好处是容易兜生意,也不用太多器材。更令我惊喜的是他就住我附近,他在我住的宿舍做清洁工— 这是他的副业了。
虽然我们交换了电话,但是我知道他会不会打给我是另一会事。记得以前也有一个吉他手找过我,但是还没有见第二次他就已经消失了。所以先听着吧。一个星期后,他果然CALL我。我们约好在学校附近见面,谈谈我们的‘大计’。 差不多两小时的倾谈,我觉得他很NICE,是个很斯文的非洲人。从他对一些事和行为的看法,我觉得我们应该可以很好的合作, 因为我们都是有诚意的人。他告诉我他几年前到巴黎学爵士,但是理论不合格。他讲法文的,因为REUNION是法国殖民地。他在巴黎都是有很多演出机会,他觉得巴黎的爵士很蓬勃,音乐家们办事也很认真。他原来也给英国的音乐家们放过几次飞机。但是他两年前在巴黎认识了当时也在巴黎进修音乐的女朋友EVE 并有了孩子,所以不得不跟女朋友回英国。很少有这么负责的黑人哦,来英国也有两年了。他问我除了做爵士,我还可不可以唱其他,例如FUNK, BLUES之类的,如果他联系到演出的话会叫上我。我说我会尽力。 他这个圣诞会带孩子和女友回非洲,所以即使有演出也会是下年的事。不过憧憬一下真正演出的情景也未尝不可,或许真有那一天。回到现实,我们约定时间为这个JAM SESSION练一练兵。这正是我想要的。我们在琴房足足练了两个小时。我们尝试然后做些改动,大家都把自己的意见提出来,不过我是主唱所以他基本上服从我的。这两个小时我觉得很满足,因为基本上歌曲的安排已经达到我想要的样子。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在不断的赶作业。时间不知不觉就晃过。之前提过JOHN ARLLOTT BAR在装修,现在已经搞好,还记得RAY很得意的告诉我那里将会有全新的舞台和音响设备,最重要的是多了两个PA,因此经咪出来的声音会反馈到表演者。今晚人不是太多,都是那几个熟悉的脸孔。其中一位老太太问我唱什么,她说我最好选快节奏的的曲目,因为比较容易处理。我忽然记起上次我唱慢版的CLOSE ENOUGH FOR LOVE是多么失败,RAY越弹越慢,连我自己都觉得很难熬。她还说为什么我每次都选一些很高难度的歌,我说我只是选我喜欢的歌。MOSES突然说他要迟点才来,但是主持已经催我可不可以马上唱。我只好推搪着说我还没有进入状态。不过我最后还是被推上台,我决定唱‘LIKE SOMEONE IN LOVE’,快板。 因为排练的时候我们说这首歌可以同TRIO合作,所以他在不在应该不是大问题。一出咪我觉得好好,因为我可以清楚的听到自己的声音,这意味着我知道应该怎样控制我的声音。感觉就正如我在家里唱一样,很舒服,很有自信。GREG的钢琴也是非常不错,所以我觉得这首歌唱得可以。
我比较开心的走下台,这时MOSES同他女友终于到了。EVE的样子有点象长着GINGER HAIR的PATRICIA BARBER耶。我和他的下一首歌是SUMMER SAMBA(SO NICE),是我很喜欢的BASSA NOVA。我和他练习的时候我们觉得非常投契,他用吉他弹的那种拉丁感觉是很对胃口。所以我有种很好的预感。终于到我们了,只有我们两个。他用很典型的BASSA NOVA 节奏开头,我可以随时加入。很快,我发觉本来比较嘈杂的酒吧突然变得很静,也许是他们出于礼貌,但上次我唱慢歌的时候,大家都是继续交谈的。不过当大家都静下来时,我觉得更投入。我觉得很对路,就如我在家里练习一般,没有走调,很顺。然后是他的一段吉他SOLO。当第二次重复主旋的时候,因为是两段比较的旋律,所以我之前想好了我要顺着音乐哼自己脑里想的音符,而不是旋律,就象那些职业爵士歌手一样,SHUBIDUA的即兴起来。不过静鸡鸡的告诉大家,虽然我也是哼着BALABALA,但即兴部分是我预先准备好的,并在JAM之前练习了一个小时。其实有时我在听歌的时候会不断尝试即兴哼唱,有时还可以,但有时非常垃圾,发挥很不稳定。如果我可以真真正正做到即时哼唱,我已经是一个真正的完全的爵士歌手了。我期待那境界,不过过程应该不简单。但我认为我已经作出我第一步的尝试。BALA完,紧接第二段歌词,然后是一个渐慢的结束。我有点自喜,因为整首歌的编排很流畅,也很清新。可以说这首歌是我参加这么多次JAM最满意的一首。我是很由衷的说了多谢,觉得开心,享受,不再觉得要找孔钻了。MOSES也说合作得很好。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回到座位,有几个人走过来同我们说,安排得非常好,很有BOSSA味道。更多人说我的声线很适合唱BOSSA和轻快的作品。我今次虽然没有叫RAY,不过他也来了,只是没有听到我的演唱。有人知道他曾帮我伴奏,对他说APRIL今次唱得很有不错,你走宝啦。也有人打趣的同我说,也许RAY会变成我的第二选择了。我笑了,也许是这样吧。我向EVE请教了一下,因为她也是学爵士的,也有唱过。她给了一个很重要的意见。她说作为歌手最重要是演唱时与音乐的融合,但是当我花太多时间望着乐谱,担心忘记歌词,尝试去背唱歌词的时候,我的演唱变得生硬,忘记了聆听。所以下次要做的事不要带谱上台
结束之前是‘一品锅’,意思是所有有兴趣的人都可以上台JAM,于是整个舞台站满了人,有吹SAX啦,圆号啦,长号啦,吉他啦,单簧管啦,总之是应有尽有。他们演奏的是TAKE THE A TRAIN。我是很很很喜欢这首歌,但每次我听的版本都有不同的歌词,所以我甚至没有记得住歌词。不过RAY把我推了上台,他猛说好机会啊,当自己是一支小号,BABABA的哼,不用歌词的。于是我就即兴哼唱了开头,(这次是坚野)我可以感觉到我的心在跳,脸很热,因为我随时有可能不知自己在哼什么。我哼了一会儿,好象似摸似样,GREG 想给我再SOLO长一点但我已经支持不住,马上抛给其他乐手让他们做SOLO。
今晚我是很兴奋,如果我现在不把东西记录下来,以后就不会再记起此时此刻的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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