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区 [关闭][返回]

当前位置:网易精华区>>讨论区精华>>业余爱好>>● 摩托车>>恶法禁摩下的呼声>>限行摩托车就应该给予行政补偿(欢迎转贴)

主题:限行摩托车就应该给予行政补偿(欢迎转贴)
发信人: 86591233(ywh)
整理人: air11(2004-04-09 09:34:39), 站内信件
限行摩托车就应该给予行政补偿

在广州市区摩托车限行方案听证会上,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敬军介绍,对提前报废的摩托车,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补偿和奖励。就此而言,这种补偿意识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政府观念上的进步。 但是从后来看到的补偿草案中看到,这种补偿仍然远远没有到位。

先让我们来看看补偿从何而来,广州市区30 多万的摩托车有是从何而来。多年前,广州市就用征收1万元增容费办法限制摩托车发展,即:交1万增容费可以进城。去年7月1日起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其中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许可后,不得擅自改变已经依法生效的行政许可,即使是因为政策变化、工作失误或经验不足等原因。如果由于公共利益的原因,确需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也要依法进行,尽可能提前告知老百姓,并对老百姓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给予补偿。因此看出,广州市区的摩托车是获得了一种有偿的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包括:市区摩托车可以在当时的城区范围内行驶,不受时间限制。这一点十分明确,摩托车行驶权行政许可的撤消,必须给予合理的补偿,这就是广州市补偿摩托车的法律依据。

从5月1日即将实施的限行摩托路段来看,这些路段已经把广州市合围起来,摩托车已经基本上无路可行。虽然禁行是每天9:00—16:30,20:00—次日5:00,但是已经属于《行政许可法》所述的行政许可的变更。摩托车的行驶权许可权已经大大缩水,必须给予合理的补偿,因此,按时段限行摩托车就应该给予行政补偿。

至于怎么样才是合理补偿,需要一个详细的计算方法,从限制路段来看,所占因素差不多是90%,从限制时段看,又非上下班的主要时间,所占因素又不是主要的……,其中的计算方法是十分复杂的,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来计算。不过,政府要是能够返还摩托车主当年的增容费,很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关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