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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澳洲移民法学生签证有变化
发信人: vivre@GZ()
整理人: winterlight911(2001-02-02 04:29:36), 站内信件

标  题: 澳洲移民法学生签证有变化
发信站: 网易虚拟社区 (Tue Dec  5 17:12:40 2000), 站内信件

    从2000年11月1日起,澳大利亚移民局对入澳签证有一些新的修改,受影响的
主要是学生签证和家庭暴力案件(DomesticViolence)。   

  据澳大利亚媒体报导,该移民法对学生签证的主要修改有:   

  (1)澳洲政府奖学金(AusAID)的学生和高中交流的外国学生(ExchangeStud
ents)在2000年11月1日后申请学生签证的,必须向移民部出示澳大利亚学校的注
册证明(Confirmation of Enrolment)。

  (2)所有已获得学生签证的外国学生,从2000年11月1日起,必须在其主要
教育学校学习12个月后才可转到其它学校学习。如果学生需要学习英文或预科班
,必须在英文及预科班学业结束后,并在主要教育学校(中学或大学)学习12个
月后才可转学。   

  (3)从2000年11月1日起,所有学生签证持有者必须参加80%以上的课程和讨
论课。80%包括所有学生学习有关的课程时间,包括各种讲座、讨论、辅导课及考
试时间等,出勤不够80%的学生签证将被取消。   

  (4)从2000年11月1日起,学生打工时间超过每周20小时的学生签证持有者
的签证必须被取消。这一点是最新规定,希望广大学生签证持有者对其打工时间
要特别注意,不要超过每周20小时导致签证被取消。   

  (5)从2000年11月1日起,移民部要求所有新获得学生签证的外国学生在抵
达澳洲后7天内必须通知其注册学校其居住地址。所有在澳的学生签证持有者在其
地址变更后必须在7天内及时通知其注册学校。

  (6)从2000年11月1日起,不交学费已不成为取消学生签证的必须条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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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叶子一同起程,在心境的转换和思维的跳跃中,
触动心底的渴望,沐浴灵魂的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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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194.199.2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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