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bbbstar(人淡如水)
整理人: air11(2004-04-09 09:34:39),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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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了摩托车的“七宗罪”,我认为说得不在理。
第一宗噪音污染只存在于少数特别响的跑车,限制这种车我也赞成,但其他占了绝大多数的普通摩托车何罪之有。
第二宗空气污染这点不敢苟同,机动车每年都有年检,如果空气污染超标,年检就不能通过了;倒是经常看到公交车喷出黑色尾气,令人掩鼻,喷黑烟的摩托车已经好久没有见到了。
第三宗交通杀手这点说法比较奇怪,不管什么车辆,违反了交通规则,那按章处罚就是了,我骑自行车的时候,经常有的士为了载客从左边跨道产到我面前,把我吓出一身冷汗;公交车也有类似的行为,而且公交车冲红灯的现象特别严重。如果惩罚只针对摩托车(而且是赶尽杀绝的禁行),这公平吗?同样,对所有非法营运(第五宗)和严重违章(第六宗)的车都应该一视同仁,不应该只针对摩托车。另外,违章的摩托车只占很少一部分,为何要占绝大多数的安分守己的一起受罚?正如市面上有极少数的不法商人,政府却要杀掉所有商人来禁止商业,天下间怎有此道理?
关于飞车抢夺,就算是开摩托车的人也身受其害,本来是盼政府加强管理,加大对飞车抢夺者的打击力度,不料等来的却是政府对受害者的落井下石!
至于最后一宗,政府宣传说“研究表明,一个城市摩托车越密集,其现代化综合指数就越低。摩托车不仅影响交通,也影响了广州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形象。”真是笑死人,不知道自行车的密集是不是国际大都市的标志?政府不限制自行车,却先来拿摩托车开刀,不知是何道理?我认为政府应该去完善公交系统,当使用公交系统比开摩托车方便,谁还开摩托车呢?政府不用引导的方式,却用限行、禁行这种暴力的方式,这是无能与无理的表现。
车牌是政府发放的,车辆报废年限也是政府规定的,政府何必这样迫不及待的对摩托车动刀?
在公交系统、交通环境还不完善的情况下禁摩,将会成为广州城市建设史上的污点,遗臭万年。
---- 人间所事堪惆怅
莫向横塘问旧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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