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anxr(惊鸿)
整理人: lanxr(2004-01-15 10:26:2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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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社区基本法第23条,并针对本版现状。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社区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社区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取消该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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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1,6项将在贴子退到第三页后删除或由版面管理人员视实际情况而定,不扣经验值;第2,3,4,5,7项见即删,视情况是否扣经验值.另外社区管理人员对其它认为可删之贴也保留删贴的权利.
违反上述规定,第一次删贴,第二次采用封权及其它进一步的处罚措施。相信我不会手软,也欢迎大家积极监督。
网络和现实社会也有相似之处,条例也只是为了使大多数人在这个虚拟的平台上,能够更好的相处,并不可能照顾每个人的利益.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来去自由,不是社区来适应你,而是你去适应社区,多换位思考,或许很多事会更好,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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