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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末日前一秒》(三十)
发信人: boogeyman( )
整理人: x_______x(2004-01-09 22:20:14), 站内信件
(三十)


  为了纪念洁暇,我洗澡时特意没有清洁下体。
  可能是我太累了,一直睡到第二天晚上才醒过来。
  醒来后的第一感觉就是闷得慌,于是把三周前刚泡上的女人叫来住处。
  女人的嗅觉就是灵,她说隐隐约约嗅到我下体有一股血腥味。
  我笑着告诉她:“因为我刚上了一个处女。”
  她先是一愣,然后恍然大悟地说我风趣。看着她我就一肚子气,心想女人啊女人,你怎么可以这么笨,怎么可以心甘情愿地受骗!竟然到这地步了,还要夸我风趣。我是二话不说地送了她一耳光,她这回真愣了,愣了好一会儿,哇哇地哭了起来。
  她哭着说相信我真的上了一个处女,但是她可以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她可以原谅我,她可以比处女更好。
  要不是她一直亮着这副蠢样子我早心软了,我狠下心再扇她一个耳光。
  她终于知道继续留在我身边没有任何意义,哭着穿好衣服,哭着走向门口。
  我怕她会有心理阴影,忙把她扯住道歉:“对不起,我没有搞上处女,但我也不是好男人,我会害了你。你条件这么好,该找个好男人,值得相信的,值得依赖的,然后好好过上一辈子。”
  我的手一松脱她便冲下楼梯,希望刚才我说的那翻话她真能听进去吧。
  算了,无论如何,我松了一口气。

  此后,我和一个女孩相爱了,是真正的爱情,能感受到自己心跳的爱情。

  第一天晚上:
  我拉着她的手在一条小石路上跑。我们很轻快地跑着,轻快得不用喘气。我们都很高兴,跑得越来越快,最后她被一块溅起的小石子绊着了。
  于是我们回到教室休息。她是我的同桌,就坐在我左边。她脱去凉鞋,特意递起左脚放在课桌上给我看,在我耳边娇气地说:“我的脚伤了。”我看到她脚背上有一条小小的皮外伤,很明显就是给刚才的小石子擦伤的。我当然心痛极了,捧起她的小脚,轻轻地舔吻着她的伤口。
  她害羞得要命,连忙阻止我说:“别人看了会说我们的。”
  我记得她很纯洁,一双眼睛很圆,身材娇巧匀称。
  可惜,我忘了问她叫什么名字。

  第二天晚上:
  我们在教学楼的天台上看日出。
  地平线那边开始发热,先是一丝光线,黄的,贴在地平线上。慢慢的,那条光线开始变圆了,越粗越圆,最后拱了一个半圆来。半圆的底部开始与地平线间开,中间空无一物,然后半圆的底部也圆了起来,被无形的力拉成一条弧线。那弧线越来越圆,把下面的一小片黄光也引了上来,拉扯着、拉扯着。我们像一对幸福的剪影,被温暖的橙黄色包围着,屏住呼吸,细看世间这一刻最美丽的变化。太阳被热力烘托,就这么匀速上浮,最后整个蹦了出来。
  初升的阳光总是很美,灿烂却不刺眼。
  她依偎着我,如梦初醒,用很柔声音问道:“我们会不会永远这么幸福。”
  我回答她:“当然。”然后拉着她的手,再补充一次:“当然会!”
  我还是忘了问她的名字。

  第三天晚上:
  上晚自习的时候,我们在传纸条。是的,虽然是同桌,但我们喜欢。我们喜欢说就说,我们喜欢传纸条就传纸条,谁管得着我们?我们喜欢就可以了。
  我们很小心,把纸条铺在作业本上,看上去就像是在写作业,但最后还是不小心被巡堂的老师看见了。
  老师没收了纸条,把上面记录的对话大声读了出来:
  “傻瓜”
  “你才是”
  “不,你是傻瓜”
  “说别人是傻瓜的才是傻瓜”
  “那么你就是傻瓜”
  教室里的同学都笑了,老师没有再读下去,骂了一句:“无聊!”
  我们也笑了,她凑到我耳边说了一句:“说别人无聊的人才是真的无聊。”
  啊,我又忘了问她的名字。

  第四天晚上:
  我写好了关于晚自习传纸条事件的检讨书,刚刚好写了半页。写什么我忘了,只记得很努力想了很多莫名其妙的字眼来“批评”自己。
  她看着我的检讨书高兴极了,工工整整地抄了一遍,最后署名那里签上她自己的名字。
  我们一起把各自的检讨书递到老师跟前,交了。
  该死!我又忘了看她签了什么名字!

  算了,管她叫什么名字呢?名字只是用来应付帐户和身份证的,反正她也不知道我的名字——至少我是这么认为。
  至于她的相貌,很模糊,我忘了,我真的忘了,我每次醒来就忘了她的样子,不过依希记得挺好,还挺纯的,大概介乎佳佳和洁暇之间。她的性格和我在现实中认识的所有女孩都不同,柔弱而坚强、依赖却独立,我深深为她独特的气质所吸引。
  学生时代的恋爱感觉是那么真实,朦胧、纯洁、隐约、忐忑、混乱、甜蜜……最重要的是没有被金钱和性污染。
  现在我每天就盼着入睡那一刻。只有在梦中我才能体会到细节,才能细味到她的耳语和温柔。
  每天早上醒来的那一刻我会感到万分沮丧。拥挤的城市告诉我那不是真实的,混浊的空气告诉我那不是真实的,虚伪的人脸告诉我那不是真实的,强烈的孤独告诉我那不是真实的。
  哪个才是真实,哪个才是梦幻,其实我已经开始混乱了。但哪个才是真实并非那么重要,在哪里感到舒服和幸福才是最重要的。在梦里我的感觉如此真实,谁敢说这是不存在吗?不,这一点也不荒谬。

  为了这事,我特意到城隍庙里去拜访了一位大师。
  我把求到的签给他解,他问我求的是什么,我说是求姻缘。大师看完我的签,赠了三句:“别问对错,这些问题太危险。心中存善,即为是。勇敢去爱你所爱吧。”
  我高兴得很,转而离开,忽然发现自己忘了付钱,停步回头时,大师已不知所向。
  我更加肯定这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不加思索便可以确定答案——哪儿有幸福便往哪儿追求。以前的我很懦弱,现在不同了,我变得非常勇敢,勇敢地追求幸福,爱我所爱!

  我又想了一个计划,我总是很会计划。
  我知道人吃了过量安眠药后可能会在药力发作前先在肚子里产生副作用,人未睡去已经异常辛苦。我想到了乙醚。自从载着爸妈的救护车出事后我便对乙醚有了一个粗浅的认识:乙醚,挥发性液体,医用麻醉剂,吸入适量乙醚气体可起麻醉作用,吸入过量便可以睡着进入天堂,没有任何痛苦。
  我知道这东西在哪能搞到——陈真浩,他们妇科做人流手术肯定会用乙醚。
  我跟他通了电话,我说我已经对女人失去兴趣了,我想见他,就在今天晚上。我叫他顺便带两百毫升乙醚给我。他问我为什么要乙醚,我叫他别问那么多,给我就是。

  虽然他不太相信,但晚上还是来了。他的确很紧张我,很听话地把乙醚搞来了。在他来后的一个小时内我放下了所有的人格和尊严,但为了真爱,这点付出算什么?不算什么!
  当他还沉醉于得到我的幸福里面,我就执意要把他赶走。我说:“我很混乱,我不知道这样做是错还是对,让我清静一下好吗?你走吧,留下你的火机给我做个纪念,改天再见。”他相信了,他走了。当你太爱一个人的时候就没有怀疑他的余地,他也如此,哼,被我蒙昏了。
  我用卫生纸捏起他的火机,放在挂衣架附近的地上,造成他脱衣服时不小心把火机掉在地上的迹象。
  这有他的火机、有他带来的乙醚、我被剥光衣服、我的身体有他的指纹和唾液、我的直肠里还留着他的精液、我没有挣扎过的迹象,一切都将对他不利。既然我不可能爱他,那么让他恨我吧,爱一个不可能的人比恨一个可能的人更痛苦,我自作主张地帮他选择了后者。

  现在万事具备,只欠东风,我放了洁暇送我的齐秦的CD,设置成不断循环播放着我最喜欢听的《末日前一秒》:

你说在世界的尽头是一个荒岛
没有风 没有树 没有梦
没有谁能到得了
人世的记忆
一一都将会停泊在这里
为所有在流浪的人
留一个栖息地

你说在时间的终点写着一个问号
你的事 我的爱 他的人
陷入时光的泥沼
也许全世界
男男和女女爱情的谜底
在回忆画的经纬里
已失去它的踪迹

我在末日前一秒
我要去为你
回过身去寻找
那埋着记忆的无名荒岛
我在末日前一秒
我愿意相信 爱情不老
决不把你忘掉

  我隔着卫生纸拿起装乙醚的玻璃瓶,把乙醚倒向枕头两端,枕头两端就这么湿了一大片。
  然后,我安静地躺在床上,给自己盖好被子,满足地闭上眼睛,感觉歌声离我越来越远……




(全篇完)



后记:

  看着和听着身边发生的事,体会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我不能也不忍不写点什么,于是成就了这个故事。我希望生活在城市这种大染缸里的饮食男女都能认真看看,然后珍惜身边的人,珍惜身边的事物。
  本来我想写的人物还有很多,关系更加错综复杂,但一想到这样我就很烦,烦得要了我的命。事情多说了便没有意义,姑且就这样作罢。
  现实把人折磨得还不够,但我很高兴还能好好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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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烟,一杯酒,陪我走
谁的笑,谁的泪,可以打动我?

有心人
请在我唇上点燃汽油
烧起我久违的激情
有你温暖之光
使寒夜不可再续
将我瞬间化为灰烬

你这是愿意
我那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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