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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浅笑嫣然
在比齐的大森林,日暮苍山远。
我在摇曳的烛光里,慢慢的前进。摸索着回到比齐的路。出来的太远了,贪恋坳坳鹿鸣,贪恋春深杏花乱。
记得三毛的《拾荒记》里面,她说喜欢做一个拾破烂的,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有时候可以拣到一个美丽的空香水瓶,有时候可以拣到一颗狗牙齿。我在微弱的烛光里,偶尔也可以碰到几个金币,或者是一条璀璨的金项链,对与一个7级的小法师来说,真是一件开心的事。我的小火球在夜空里象是烟火一闪即逝,也许是我惊动了晚上休息的怪,在惊诧于火球美丽的同时,被三个半兽人包围了。我把眼睛闭上,如果挂了,就可以回城了,因为我实在是个路盲。只是好心疼我刚拣的东西,估计会掉一部分。
一阵风吹过,带来咸咸海风的味道。哦,我还没死。旁边多了一个道士,带着一个深蓝色名字的宝宝。地上还有三个半兽人的尸体。他突然放出一道更美丽的烟花在我头顶,在无边的夜色中,象是展开了一朵白色的睡莲。我不禁呆住了。
想起了张爱玲的《爱》里的一段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我说:“谢谢你了。”这个时候,我打量了一下自己,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寒酸。布衣在不知不觉中被灌木挂了2个口子了,拿着一把廉价的木剑。
他说:“转。”
我转过身,仔细看了看恩人。他披着一个黑色的披风。拿着一把银蛇。天下居然还有这么好看剑。只是,他的宝宝还在旁边警惕的盯着我。
他送了我一个回城卷。然后就从我身边风一样的消失了,在我还没有来得及再次感谢他的时候。
比齐城里已经是灯火辉煌了。人约黄昏,城里好热闹。
我徘徊在城边,杀死每一只过来送死的蛤蟆,牛,猪,偶尔还可以得到几个金币。没有思绪,没有牵挂,只是,我想早点穿上更漂亮一点的衣服。云想衣裳花想容。我是女人。
我终于穿上了那件朝思暮想的PL衣服,而且,选择了我最喜欢的蓝色。在我穿上它的刹那,我很希望那个道士,可以看到我。我就是想问问他,还记得不记得曾经救过的小女孩,不,我希望他把我看做一个女人。可是,无论我怎么试着找他,都一无所获。我从边境城市到绿洲,从比齐到土城,把蓝衣服磨成了土黄色,还是没有看到他的影子。
已是落叶纷飞的时节了。
我在去僵尸洞打书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他!只是,旁边多了个谈笑风声的妹妹,和一头漂亮的狗儿。“老婆,你该练魔法盾了啊,等我们打到,我陪你去练啊”
“不急不急,这个地方是我们头一次见面的地方呢,多转转啊~~~~”
我不知道我当时是什么心情,好象自己心里藏了很久的宝贝,现在突然有人说那是她的一样。我呆呆的站在那里,被几个带电的僵尸包围了,我不再期望有人救我,我知道,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我是忘了,这个季节是这样的啊:碧云天,黄叶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枫林醉,俱是离人泪。只是这个离人,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心离开了。
这个故事,我原来写过一次的,只是没有写完。用的是巧笑倩兮的名字。现在,我离开了永恒,到了粤秀,改了名字,终于把它补充完整了,夭折的感情如同破碎的心。传奇,有时候是个伤心的游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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