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yurer(孤星)
整理人: yurer(2001-03-15 20:59:43), 站内信件
|
★原文转载自BMHouse版sysop.bj的《关于社区“作者名”显示改动的通告。》★ ★原文转载自board版sysop.bj的《关于社区“作者名”显示改动的通告。》★
为了更突出网友的个性,从即日起,社区文章“作者名”一项中正式增加
显示用户的“昵称”,今后在讨论版内,文章标题排列页面下“作者名”的构
成如下:
用户发表这篇文章时的呢称+[用户的通行证id]
有关注意事项:
(1) 今后社区昵称最多不超过7个中文,也就是14个英文字符的长度。超出
部分系统将自动截短;
(2) 社区昵称不允许使用任何html代码,任何有关代码都将失效;
(3) 在任何页面中,只要是符合规定的昵称都将得到完整的显示,用户名部
分超出“作者名”一栏宽度的部分将自动截短;
(4) 严禁恶意冒用他人的昵称的行为,以此手段混淆社区的行为,社区将
在调查取证后,根据不同程度,对违规用户作出从警告到取消基本权限
的不同处罚。
附《社区基本法》相关内容
(2)在社区应注意什么礼仪?
答:1、希望网友之间相互尊重,尽量避免使用别人在其它BBS上注册的ID(用户名);
2、不得故意使用甚至恶意雷同或仿冒社区现有的ID、呢称和签名档,经劝阻无效的情况下,社区有删除其各种权限的权利;
3、任何使用者不得使用带有污辱或人身攻击的ID、呢称和签名档,一经发现,立即通告批评,之后仍不修改者立即剥夺其登录的权利;
4、本站使用者的言行不得违反CHINANET上的所有规定,不得在讨论区中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容,不得发表猥亵性的文章,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
以上行为一旦发现,社区将会删除该账号。
--
特此公告!
---- 网易社区管理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