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散的体裁:再论爱情与写作
提交者: 上官婉儿 于 北京时间: 19:13:49 12/14/98:
记得聊天的时候,
曾经讨论一个问题:什么体裁最适合恋爱中的人来选用。
当时我的观点是:“恋人在爱中无法写出自己的爱情小说。”
我感觉最适合让恋爱中的人选用的体裁当是日记或者书信。
当然,也可能是诗歌,或者一些小小的、零碎的随笔。
你一直不发言,听到这里,插嘴说:
“还可能是某种无法归类但又很看上去相当可爱的东西。比如呓语。”
这话令我印象深刻。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
当时我们的观点是相近的。
我们否认恋爱的情绪当中能够创造出有精密结构和严整逻辑顺序的东西。
恋爱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是如此琐碎,
以致于人们只有通过巨大的努力才有可能变其为写作:
有些事情平淡乏味,一提笔,就连写作的人也觉得气馁:
“今天我碰到X,Y竟然陪着他走。”
“今天,X没有给我来电话。”
“X的心情不好,因而出言无状。”
等等。
有谁会认为这些鸡零狗碎是一个故事呢?
微不足道的小事只能靠着它引起的巨大反响而存在。
要令这些小事情放射出光辉,就必须同时附带记录下它们引起的所有反响,
记录下恋人的各种反应:忧伤、快乐、解释、理智,以及心猿意马。
而日记、书信、随笔、诗歌和呓语的功用都在于能很好地记录反应。
它们结构松散,可以随时开始,任意终结,可以跳跃,可以反复,可以颠倒,可以错综。
情绪只能用同样结构的形式来加以表达。
但是,仍然面临一个问题:有谁能真正理解这些东西呢?
在书写爱情的所有文字中,每层文字底下都还有另外的意思。
感觉后面还有感觉,眼睛后面还有眼睛。
事不关己的人又怎能领会呢?
这也就爱情作品通常导致大量误读的原因。
你想表现超脱的时候,读者却赋予你同情,
而你想表达哀伤的时候,读者却回馈以幽默。
但这并非双方的过错。
也许,只有“对方”能写出关于“我”的小说。
但是,按照定律,如果他爱,他就不能写。
如果他不爱,他可能又根本不屑去写。
那么,爱情就无法现场地,当事性质地加以描述了吗?
BXB当时说:“可能这东西太过美好了。上帝不允许我们原封不动地记录下它。”
无法言说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