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zmosquito(蚊子) 
整理人: icecream(2003-07-23 03:02:0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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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法治版,想法很好,但难度很大。
 
 有位社会学家的理论:法治的基础是公民让渡一部分权利给国家,然后国家制定法律并由暴力机关强制执行。
 
 可这在网络行得通吗?
 
 难。
 
 网络再怎么制定这法那法,无可否认,网络就是人治的地方,越是老版越是有小团体现象。要是一上来都是新面孔还有哪个老版友会来?
 
 所谓的开明也不过是看这个小团体吐故纳新的能力罢了。
 
 二
 
 既然是人治,当然无可避免的强者王败者寇。
 
 以前的争吵再怎么凶,主流内容还是两派剑客的比武大会。
 
 但是现时不同了。
 
 是看谁的脸皮够厚,看谁够无赖,看谁泼水够脏。
 
 战火和乌烟瘴气怎么同呢?君不见版上吸引了不少屎壳郎造访?
 
 众老友纷纷哀叹,纷纷离版,也就不足为奇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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