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msz(宝哥) 
整理人: shee102(2003-06-14 20:02:5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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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受网易大妈二舅舅的委托,在此为双方立下擂台规矩,希望大家遵照执行(当然不执行,我也没办法、、、这是后话。)
 
 一:本此擂台大赛目的是,以笔会友,希望双方发扬宜将乘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主席精神,切忌怀有请客吃饭的心理。一定要把对方打倒,先落地者为败。
 
 二:双方可以动手,动脚,使枪,使刀,用牙,用爪。总之世面上能用的兵器均可使用,包括TMD、NMD导弹。直至一方倒地吐血、抽筋泛白沫为止。
 
 三:严禁洗过身子的污水,相互泼洒,以及乳罩,裤衩、狗血等碍人眼的秽物。否则率先使用上述物品者为败。
 
 四:旁观者只可起哄,不得加入混战,否则以加入方为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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