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rampig(我的天哪我的天) 
整理人: zjxyz(2003-12-05 13:09:23),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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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原来是这样做的,但发觉每个case我都要做缓冲,太累了,还不如按
 oscache的机制来做。我只要实现如何取,将缓冲的功能由oscache来实现。
 而且,调整非常容易,而且不是代码级的调整(This is very important!)。
 
 
 【 在 ninja_xena 的大作中提到:】
 :我觉得设计的目的是功能,而缓冲则是“实现”的细节,如果设计上已经重视模块化和重用,要修改“实现”细节是非常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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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我做了一个jsp,需要查数据库来显示条目的。我设计一个业务类如DataShower,专门有一个方法,输入查询条件返回一个Iterator作为结果如:
 :Iterator queryData(String key1, String ke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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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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