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jidian() 
整理人: yanboguang(2002-07-25 09:41:46),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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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与言”的进一步讨论(回zbw兄)
 
 多谢zbw兄的回应。
 
 关于刘小枫对约翰福音一章一节的翻译。圣经的译本有非常之多的版本,
 我自己相信它们都不是“完美”的。福音派基督徒相信的“圣经无误”,
 也只是指圣经的原文,不包括抄本和译本。--当然,说起来圣经的抄本的
 准确可靠远超过其它世俗作品,翻译圣经的人也是认认真真的尽力做到
 “信达雅”,合和本的翻译也应该说是很不错了,尤其考虑那是开白话文
 之先河的东西。至于“道成肉身”,确实原来是比较好的翻译,但是译成
 “言”我觉得也有一些道理,实际上那个原文是logos的字英文就是翻成
 大写的Word的。下面是英文“钦定本”和“简易本”对约一:1的翻译:
 
 King James Version:
 
 John1:1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Basic English Version:
 
 John1:1 From the first he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in relation w ith 
 God and was God.
 
 另外英文里面也常常把圣经叫做"Word of God".可惜的是中文里面没有“大写” 
 ,要不然翻译成大写的“言”更好。
 
 当然,“logos”也好,“道”也好,“言”也好,都难免有“文化”上的“借
  用”。更重要的是,也一定会掺入译者的“神学”思想,刘小枫如此,其他人
 也免不了。我想刘把“道”与“言”区别开,是因为基督信仰里面这个logos与
  中国文化里面的“道”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有区别,这一点我倾向于认同刘的看
 法。换句话说,完美不必非要改变传统的“道成肉身”为“言成肉身”,但是
 同时完美需要很清楚这里完美说的“道”跟中国文化里面的“道”不是一条
 “道”。
 
 关于“文化”,我想刘并没有说“中西文化不可通约”,刘的是说“『基督信
 理与儒、道信义之融合,不仅不可能,亦无必要。。。”。这实际上又涉及到
 “基督教信仰与世俗文化”或者“基督教信仰与其它宗教信仰”的关系的更大
 的题目了。我自己是相信“神本”的基督信仰与其它文化或者宗教有巨大的、
 本质的不同,“先设”甚至可以说是南辕北辙(这也是为什麽“撼山易,信上
 帝难”的一个原因--基督信仰之所谓“悔改”实在包含了“世界观”连根拔起
 180度的“大转弯”。。。)。兄也知道,我在相信上帝在不同“文化”中的
 “普遍启示”的同时,对“殊途同归”式的“和稀泥”“教义”是很不以为然
 的。“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大家都对”的相对主义或者“后现代”主义实
 质是根本拒斥“真理”的存在,引向的是反理性、虚无主义的“死胡同”。--
 如果真是那样,连我们在这里“讨论”都毫无意义,相互的“批判”(采康德
 意)又站在什麽东西上面批呢?
 
 另外,我非常同意鱼人兄所言,“耶稣是上帝的代言人”不是基督信仰所说的
 “道成肉身”,“道成肉身”是说耶稣就是三位一体的上帝--这正是基督教之
 为“基督”教的原因--我们相信耶稣就是基督,或者弥赛亚、救世主、“那一
 位”。。。,而耶稣自己也是这麽宣称的。你看,这个事情就很“基要”了,
 所有的“异类信仰”都在耶稣的神性的事情上“暴露”与“正信”的基督教信
 仰的本质区别,“万教同一”的神话一遇到这个问题(或者如鲁益师的“三难” 
 “学术问题”)就只有不灵了。。。
 
 呵呵,这才真叫是“坐而论『道』”。不知道这“道”坐着论下来,有没有加
 强兄“任何宗教中的道,在我看来其实都是一致的”的《信心》?:-)
 
 ========================附zbw兄原帖================================
 
 标题:道与言:请基甸兄指正 
 
 作者:zbw(蝶之仙)
 
 :按照刘的观点,“道”是华夏文化的终极之词,“言”,是基督文化 
 :的终极之词。(刘把约翰福音一章一节译成“太初有言,言与上帝同 
 :在,言就是上帝”。 
 
 看了一遍基甸兄的《契合与转化》书摘,想对上面的这段话作一个 
 评论。首先是对刘小枫的看法,正如《契合与转化》中所说,刘是一个 
 文化基督徒,他的议论首先是一个学者的议论,他对与圣经的翻译我是 
 不同意的。因为圣经原本的翻译就是千锤百炼的结果,而刘的翻译试图 
 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中西文化不可通约的观念。我认为这可能 
 有违圣经的本意。 
 
 其次是对中西文化比较的看法。中西文化的确有不可通约的地方, 
 但是在宗教的这样一个层次,我的看法是,这是世界上各民族的最高成 
 就。这些宗教之间的相同要比不同更多。不同的是在表述方式上,而相 
 同是在它们的精神内涵上。 
 
 最后是关于道与言的看法,任何宗教中的道,在我看来其实是一致 
 的,而且任何一种道都需要言来传达。就象佛教中灯与火的比喻,一代 
 一代的高僧大德就是灯,而灯火相续的就是法,灯的伟大就在于它能传 
 火。高僧的伟大就在于他们传达了道的真意。基督的伟大就在于他是道 
 成肉身,他是上帝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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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甸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 来源:.月光软件站 http://www.moon-soft.com.[FROM: 216.19.2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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