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monitor-alex(伯成) 
整理人: love_you222(2004-08-05 17:50:00),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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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思:
 
     明天是你23岁的生日了。你的21岁、22岁生日都是我陪你过的。很多谢你把你最青春年华的20岁、21岁、22岁都送给了我。我曾经答应过你,要永远照顾你一辈子的,但是...
 
     我朋友都劝我不要再想你了,我都知道他们说得都是对的。如果我是真的爱你的话,只要你开心快乐就可以了,不一定要在一起的啊。但是我真的无法忘记到你啊!因为我是真的很爱你的啊,就像F4的那首歌《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一样,深深地爱透你了。
 
     虽然你已经离开了我有7个月了,但是你的身影、你的笑容、你的优点、你的缺点、你和我恩爱的情形,时常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的脑海中、我的心灵深处里。虽然这令我好辛苦,但是也令我很满足。因为它可以给我止相思之痛苦。
 
     我真的好想给你打电话与你聊天,因为我已经有7个多月没有听到你的声音了。
 
     我真的好想去你家附近偷偷地看你,因为我已经有7个多月没有看到你的容貌了。
 
     我真的好想去朋友处打听你的情况,因为我已经有7个多月没有收到你的消息了。
 
     不是我我不想去做,只是我答应过你,不再去你家找你、不再打电话给你,不再让你讨厌憎恨我啊。
 
     我答应过你,要在你生日的那天,送你林志炫的正版CD《黄丝带》。你知道吗?我已经在台湾的音像店里找到了。但是我送不到给你了,因为我考不上警察啊。我已经不能如预想中那样,身穿着警服,拿着《黄丝带》,来到你家门口,亲手送给你,让你重新对我有新的影像、新的感觉了。让你重新接受我。
 
     唉!!!
 
     我很想见到你,甚至于在街上偶遇你,我已经很满足了,但是天总是不要我们重逢。我平时只能看看你以前放在我钱包里的相片,以此解解我对你的思念。
 
     我曾对我的朋友说,我的钱包给小偷拿走了,里面任何东西我可以不要,但是你的相片就如我的生命,不能不见。如果小偷偷走了我的钱包但是不还给我你的相片的话,我会追他9条街,直到追回相片为止。
 
     小思,你知道吗?我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特意去翻开你2000年9月底和我去海南岛旅游时合照的相片。里面的你还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令我心动。
 
     我知道我以后就算找到新的女孩去陪我走人生路程,但是我也不能、也不会忘记你的,因为你是我人生的很多的第一次。
 
     我永远都会把你珍藏在我的永久时间囊里,就算我的生命终有一天会随风而去,但是我对你的爱意都会永存在天地之间,永不消失。
 
     我爱你!祝你:生日快乐。
 
 
 还是那么深爱你的“哥哥”:伯成
 2002.8.28
 13:31PM
 
  ---- 我不是一个好男人!但我力求去做到好为止!但我发觉原来好男人会没有人来爱!女人都爱坏男人!唉!什幺世界!我都是做坏人算了!她离开我了,只因为我不坏!!!唉!----借用“广州小新”,但也是我自己的心声啊! 
 
 小思,我要永远忘记你
 小思,你看到我写你的信吗?
 小思,你知道我对你的心吗?
 http://club2.gznet.com/search.jsp?keyw=Alex_liu&sv=2&f=feeling
 我很希望你能再回到我的身边!我很希望我能娶你做我的妻子的啊!可惜你不再给机会我了,你以后是别人的妻子了,而不是我的了。我的心都碎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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