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adagz( ) 
整理人: cywx(2001-06-17 20:38:21),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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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来想去也找不到自己买翻版CD的错处。利字当头,当然挑便宜的买,斤斤计较
 且幸灾乐祸。唱片公司一定痛心疾首。但是SORRY啦,通街都是诱惑,我能袖手
 看别人占便宜吗?唱片公司算是受害者,被人明火打劫,束手无策。但迫害唱片
 公司的又绝对不是卖翻版的老板,赚钱而已,大概有人还会觉得他们是劫富济贫,
 为大众谋幸福。
 
 谁都没有错呀!---那么只好说是社会的错。哎呀,终于找到批评对象,大家一起
 来批评社会。是否恳请社会立法,不许有人制造诱惑。
 
  ---- 生死相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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