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biaggi_tong() 
整理人: meiaiqing(2000-10-07 04:04:38),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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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打着"辞职申请"的一封信交给主管后,我看着伴随我三年的办公室和同事 ,有点儿茫然。那一封信,意味着我决定离开我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广州,去另一 个陌生的地方--深圳。
     别了,我的同事,别了,我的挚爱。
 
 坐在她的对面,细心的欣赏她。以前我也是或远或近的这样看她,把内心的深情 用目光传递给她,我知道,以后可能不会再见了。
 我的眼有点模糊了,赶快用眼皮把不该有的水分拭掉。真感谢那些在欧洲杯足球 赛拼死拼活的球员,他们的存在使女孩子认为大部分男孩子的眼睛有点发红是正 常的。
 
 "我辞职了"我轻轻的对她说。
 下班后还忙不过来的她,愣了一下,在打字的手停了下来,目光也从电脑上以最 快的速度移到我的身上。
 "真的吗?真的吗?为什么?为什么要辞职?"
 听到她独有的重复性的发问,我的鼻子禁不住又抽动了一下。
 "没有什么,在公司里也没什么发展了,想换一个环境,我可能去深圳。"
 "决定了没有?真的想好了吗?想好了吗?"
 想清楚了没有?我想的好清楚,除了我说的理由,还有另外一个没有说出口的原 因:每天看到一个我爱的、但永远得不到的女孩子,还要装作若无其事,……太 难受了!
 
 她刚进公司的时候,觉得她非常普通,也不怎么在意(招聘第一关我是大权在握 的,现在我也搞不懂为什么会叫她面试),只有一样--痞子蔡形容小雯时说的: 对眼睛不好。
 真正认识她和爱上她,是因为我跟另一位同事的误会。
 一位年纪不轻但尚未经历人间情色的女孩,竟认为我在一次活动中用手指侧托她 的腰而使她不被人撞倒是骚扰行为(有吗?),而我当时喝下第三瓶红酒后也忘 了那天我究竟有没有做出对不起自己的事情。
 她和那个女孩谈得来,人又好,就不断地调停我和那个女孩的误会。在电话里倾 谈,在麦当劳里聊天,在林荫小道里漫步,慢慢的,我开始了解她了。
 她是一个非常好的女孩(至少在我心里是),她的一切都是那么完美,是我心目 中的理想伴侣,我喜欢上她了,直到爱上她。
     
       。 。 。 。 。 。
     (我和她的故事很美,但我信守我的承诺:只有我俩知道。)
 
 "我要回家了,再考虑一下值不值得,好不好?"她一边关电脑一边对我说。
 我从回忆中回到了现实,我知道,她的男朋友(先生)可能在楼下等她。
 晚上,驱车六十公里,和两个要好的同事来到东莞的一家酒吧。一队很熟悉的菲 律宾乐队在演奏着乐曲,当瘦小的女歌手唱起"My heart will go on"时,我不禁 用有点走调的声音伴唱着,幻想她坐在身旁。
 汽车再次走上高速公路,我把巡航定在110公里,努力稳定自己的情绪。
 旁边的女同事问:"为什么心情那么差?"
 车厢里一下沉默起来,我把手伸向了音响开关,CD里传出了伍佰的"挪威的森林" 
 "X X X ?"她的好友用眼睛盯着我。
 我没有回答,微微把视线注视在路中央的分隔带上,泪,已从眼角流了出来。
  -- 送人玫瑰之手,历久犹香!
 所以,我送你一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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