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yaya6888(哑哑6888) 
整理人: xy5678(2001-10-24 01:27:02),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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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 
     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 
     我没有珍惜, 
     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你的剑在我的咽喉上割下去吧! 
     不用再犹豫了! 
     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 
     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 
     我爱你。 
     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 
     我希望是…… 一万年! 
 
   众生不应受无知之苦,唐僧不应受布道之苦;至尊宝不应受舍生取义之苦,紫霞不应受
 飞蛾扑火之苦,观音姐姐也不应受普渡众生之苦。或者如刘小枫所说:冬坭亚不应受革命之苦
 。然而,苦难难以躲避。在知道我们的生存状况时,我们能改变多少?更何况倘若我们不知道
 呢。我们有多少自由自由地想,又有多少自由自由去做?    
    
   选择也是痛苦的,许多时候它不仅仅是非此即彼的痛苦。唐三藏对至尊宝说:当你明白
 舍生取义的道理,你一定会回来和我唱这首歌的。那么,爱置于何处?生、义、爱,如果它们
 是同等的,那么无论你选择哪一个,都要失去双倍的东西。这一选择在何种程度上是自由的呢
 ?    
    
   晶晶说:我发现你经过这么长的时间,回来要找的不是我。夕阳武士(至尊宝)说:怨
 只怨相逢恨晚,造物弄人。紫霞说:只要他能拔出我的紫青宝剑,他就是我的如意郎君。难道
 一份爱,一个可以选择的开始也是不可选择的吗?难道在我们选择了爱之后,还不知道爱谁、
 如何爱吗?是的,是的,是的。这虽然是难以接受的回答,但选择生不意味着我们知道如何生
 ,选择义不意味着我们知道何为义。也许只有进入体内,直面本心才有答案,或者剖开胸膛示
 之于人。人必须证明自己给自己看,好象拜伦那样“象自己所写的那样生活”。这就是人的自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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